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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基础知识问答(二)

     6.什么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
        答: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是指,社会上任何单位及个人都可以依法申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具备检测条件并依法取得资格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项目进行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是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相分离的一种管理模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将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符合法定要求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向社会提供公证性数据的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另需要说明的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并非市场化,按照国家管理规定,为避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无序化和不正当的恶意竞争,对安检机构的设置实行区域规划,数量控制,严格管理,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和安全,不实行终身制,对存在违法检测的安检机构将取消其检测资格并永久不得从事机动车安检工作。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8.为什么要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答: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不能满足现今安检机构监管工作的需要。为规范在安检机构的管理中存在着的机构审批不规范、规划布局不合理、收费标准不统一、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切实依法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已成为质检部门重要的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9.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安检机构依法管理的职能有几项?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实施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管理,是法律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法律职能。

        1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共六章四十条。明确了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定义、管理依据和基本管理原则;规定了安检机构的设置原则、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申请程序和受理、审批程序;安检机构承担机动车安检工作必须履行的义务和有关工作要求;明确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措施和制度;规定了安检机构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后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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